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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科技厅开展科技服务综合体试点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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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时间:2023-07-19 |
  • 来源: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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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为健全高效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,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,日前省科技厅正式印发了《科技服务综合体工作方案(试行)》《科技服务综合体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科技服务综合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》,成立了由省科技厅、省辖市和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组成的三级科技服务综合体,并在洛阳、平顶山、南阳和周口四个省辖市开展试点工作。

  科技服务综合体的主要任务是聚焦提升服务、协调、执行、实践、指导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,按照“自下而上提出需求、自上而下落实服务”的工作思路,充分征集各类创新主体科技创新需求和问题,省市县(区)三级逐级办理,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,建立科技政策服务库、科技创新要素需求库、科技项目建设库,强化精准高效科技服务,清单式推进、台账化落实、销号式管理,系统、整体、分步推进各项科技需求落实、落地、落细,推进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发展。

  目前,省科技厅面向试点省辖市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,发布了战略类、项目类、平台类、人才类、企业类、载体类等六类共计56项科技服务事项清单,广泛征集创新主体的需求。待第一轮征集工作结束后,将根据征集情况整理形成创新主体需求库,省市县(区)三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职责,采取定期论证与“一事一议”随机论证相结合的方式,向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服务,分层分类解决。

  为了确保科技服务综合体高效运行,省科技厅成立了由省科技厅主要领导为组长,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,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科技服务综合体领导小组。建立了需求征集机制、需求更新机制、需求转办机制、需求反馈机制,由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创新需求和问题,省辖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对创新主体的需求和问题逐级办理解决,实行“常态受理、季度更新”,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创新主体的需求和问题,并提出办理结果,重大创新需求需提请科技服务综合体领导小组研究。相关办理情况在一定时间内反馈至创新主体,对暂时不能落实的需要说明理由。

  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,2023年下半年明确首批4个包联处室对口包联4个省辖市,开展试点示范,对运行机制进行逐步完善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,2023年底对科技服务综合体试行情况进行总结,对科技服务综合体市、县(区)服务主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,2024年初在全省全面推广。

  科技服务综合体是省科技厅对于改革科技服务模式,健全高效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的一次探路领跑。下一步,省科技厅将以科技服务综合体为桥梁,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,更好满足各类创新主体需求,为奋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,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。